見到心儀的筍盤,但手上資金不足時,很多人會考慮與朋友或另一半夾份買樓,上車之路便輕鬆好多。夾份買樓本身是沒有問題,但最好事先訂明業權分配、賣樓條件及按揭等,以免日後產生糾紛。
當然也有人是為了炒樓的,近日有四名代理合資購買馬鞍山迎海.星灣19座低層F室,實用面積523平方呎,採2房間隔,成交價$608萬,實用呎價$11,625。
單位於今年1月以$500萬購入,即是說業主持貨僅3個多月,帳面大幅獲利$108萬離場﹐單位炒高21.6%。不過由於單位由多名代理夾份購買,估計扣除稅項及佣金等使費,每名業主實際利潤約$21.4萬。
閱讀更多:
馬鞍山迎海19座中層2房戶以$656.8萬易手 帳面升值$171萬
如果真的選擇夾份買樓,有什麼需要留意的呢?首先,要留意業權問題,一般分為聯權共有(Joint Tenancy)及分權共有兩種(Tenancy in Common),最主要的分別在於繼承權。
「聯權共有」俗稱長命契,特點是其中一位聯權共有人去世時,其業權會自動轉移給其他在世的聯權共有人,不會被視為遺產處理。換言之,聯權共有人當中誰最長命的話,物業的全數權益便會全部歸他所有。此方式比較適合親密關係人士,以免引起遺產分配衝突。
至於「分權共有」則是指將單位的權益分為若干份,一般由不同業主根據他們所付的樓價比例分配業權,有關業權百分比會訂在契約上。如果當中任何一方業主去世時,其持有的業權需經其持有業權須經一般遺產承辦由遺產承辦或執行人處理。
不論選擇那一個業權分配方式,申請按揭時,每位買家都是按揭人,需要一同申請作審批,而各按揭人當中至少有一位做借款人,屆時銀行只會計算該人的入息及供款能力,以決定是否批出按揭。
由於每位買家都是按揭人,即是每人都需要為物業供款負上責任,始終置業需要很長時間才能完成供樓任務,若然當中有一方未能準時供款,其他買家亦需要承擔責任的,否則有機會被收樓。
此外,任何一位按揭持有人都可以向財務機構申請貸款,如果未有依時還款,財務機構可向物業持有人追討,甚至釘契或收樓。因此,夾份買樓後,可以說是大家坐在同一條船,要互相幫助,以免損失慘重。
大家最關心的賣樓方面,「聯權共有」的物業,需要所有持有人同意下,才可以出售單位;而「分權共有」的話,持有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比例出售物業,但有機會因業權不完整而令被壓價。因此,決定夾份買樓時,必須先討論好賣樓條件。
如果最後不幸發生衝突,有持有人想「甩名」及「轉名」的話,跟一般的物業買賣一樣,政府會按業權分數比例為其徵收印花稅,如單位業權是50%及50%,一個$800萬的物業,甩名印花稅只需計算物業價值一半,即以$400萬去計算。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