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到心仪的笋盘,但手上资金不足时,很多人会考虑与朋友或另一半夹份买楼,上车之路便轻松好多。夹份买楼本身是没有问题,但最好事先订明业权分配、卖楼条件及按揭等,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当然也有人是为了炒楼的,近日有四名代理合资购买马鞍山迎海.星湾19座低层F室,实用面积523平方尺,采2房间隔,成交价$608万,实用尺价$11,625。
单位于今年1月以$500万购入,即是说业主持货仅3个多月,帐面大幅获利$108万离场﹐单位炒高21.6%。不过由于单位由多名代理夹份购买,估计扣除税项及佣金等使费,每名业主实际利润约$21.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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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选择夹份买楼,有什么需要留意的呢?首先,要留意业权问题,一般分为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及分权共有两种(Tenancy in Common),最主要的分别在于继承权。
「联权共有」俗称长命契,特点是其中一位联权共有人去世时,其业权会自动转移给其他在世的联权共有人,不会被视为遗产处理。换言之,联权共有人当中谁最长命的话,物业的全数权益便会全部归他所有。此方式比较适合亲密关系人士,以免引起遗产分配冲突。
至于「分权共有」则是指将单位的权益分为若干份,一般由不同业主根据他们所付的楼价比例分配业权,有关业权百分比会订在契约上。如果当中任何一方业主去世时,其持有的业权需经其持有业权须经一般遗产承办由遗产承办或执行人处理。
不论选择那一个业权分配方式,申请按揭时,每位买家都是按揭人,需要一同申请作审批,而各按揭人当中至少有一位做借款人,届时银行只会计算该人的入息及供款能力,以决定是否批出按揭。
由于每位买家都是按揭人,即是每人都需要为物业供款负上责任,始终置业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完成供楼任务,若然当中有一方未能准时供款,其他买家亦需要承担责任的,否则有机会被收楼。
此外,任何一位按揭持有人都可以向财务机构申请贷款,如果未有依时还款,财务机构可向物业持有人追讨,甚至钉契或收楼。因此,夹份买楼后,可以说是大家坐在同一条船,要互相帮助,以免损失惨重。
大家最关心的卖楼方面,「联权共有」的物业,需要所有持有人同意下,才可以出售单位;而「分权共有」的话,持有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比例出售物业,但有机会因业权不完整而令被压价。因此,决定夹份买楼时,必须先讨论好卖楼条件。
如果最后不幸发生冲突,有持有人想「甩名」及「转名」的话,跟一般的物业买卖一样,政府会按业权分数比例为其徵收印花税,如单位业权是50%及50%,一个$800万的物业,甩名印花税只需计算物业价值一半,即以$400万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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