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拍卖市场上有不少低价单位可供拍卖,包括银主盘、半契楼及碎契楼,吸引不少准买家及投资者于物业拍卖场「寻宝」。当中,购买半契楼及碎契楼有什么需要注意呢?
近日,有一个半契楼获承接,单位为旺角德丰大厦中层C室,实用面积395平方尺,采3房间隔,拍卖半份业权,未能提供楼契,开价$130万。半份业权最终即日以一口价$130万沽出,平尺尺价$3,291。
据代理透露,单位原本由一对堂兄弟各持一半业权,楼契由堂弟持有。堂弟最初欲待发展商收购,不愿意将单位出租,亦不愿配合堂哥卖楼;后来得知堂哥有意将单位出售后,提出以贱价收购对方半份业权,令二人最终反目,因此堂哥将自己所持的半份业权拍卖套现。
何谓半契楼、碎契楼?多于一名业主、联名买楼时,一般分为联权共有(Joint Tenancy)及分权共有(Tenancy in Common)两种,而半契楼、碎契楼就是分权共有的业权衍生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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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契楼是指一个二人联名的物业,每名业主各占楼契的一半,有些原因如二人离婚、反目及经济困难等,当中一位业主将其业权出售,或将此抵押予财务公司,而毋须得到另一方同意,因此衍生半契楼买卖。而碎契楼与半契楼大同小异,分别在于多于2位业主共同持有单位,因此业权更加分散。
另类物业如半契楼的售价一般较市价平,有什么需要注意呢?最重要的是购买此类单位时,买家是需要一笔过支付楼价,因为卖家无法提供完整楼契,基于没有楼契作抵押,银行不愿提供按揭贷款。即使市面上有些财务公司可以提供到按揭,但因为信贷风险较高的关系,所以息率会较银行高,利息甚至高于10厘以上,大大增加入市成本,而且不一定会成功审批,所以购买时需准备充足资金。
另一方面,亦是非常麻烦的,就是因为新买家只有半份业契,并不能全权处置物业,如买家想将整个单位放租或居住时,须要与另一名业主达成共识才可以;若然双方未能达到共识,可选择遁法律途径处理。
不过曾经有购入半契楼的买家,想放租整个单位,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最终告上高院,旧业权人最终获判「终身居住令」。值得留意的是,虽然旧业权人仍在单位内居住,但基于买家持有半份业权,是可申请要求对方缴交租金,按市值租金的一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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