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物業印花稅-新稅率

地產錦囊  2014-12-13  #地產錦囊

由2013年2月23日起,買賣香港物業的稅率如下:

代價款額或價值

收費

超逾

不超逾

 

$2,000,000

1.5%

$2,000,000

$2,176,470

$30,000+超逾$2,000,000的款額的20%

$2,176,470

$3,000,000

3%

$3,000,000

$3,290,330

$90,000+超逾$3,000,000的款額的20%

$3,290,330

$4,000,000

4.5%

$4,000,000

$4,428,580

$180,000+超逾$4,000,000的款額的20%

$4,428,580

$6,000,000

6%

$6,000,000

$6,720,000

$360,000+超逾$6,000,000的款額的20%

$6,720,000

$20,000,000

7.5%

$20,000,000

$21,739,130

$1,500,000+超逾$20,000,000的款額的20%

$21,739,130

 

8.5%


SSD 額外印花稅
SSD 可由業主或買家支付。要議價時釐定清楚。

業主持有期 - 6個月或以內 (稅率 15%)
業主持有期 - 6至12個月以內 (稅率 10%)
業主持有期 - 12個月至24個月以內 (稅率 5%)
業主持有期 - 多於24個月,沒有額外印花稅 (稅率 0%)



BSD 買家印花稅
非香港居民或以公司名義購入 (稅率劃一為15%)。只用於住宅物業。

DSD 雙倍印花稅
非首次置業買家(包括住宅、工商舖及車位)。(印花稅大概是原有的雙倍)。

印花稅的常見問題及例子

印花稅及按揭計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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