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沒有聽過「雙租族」?這指有樓一族將自己的物業出租,同時又租住他人的單位,即是說又是業主也是租客。買樓是人生其中一項重要投資,為什麼有人會有如此的選擇呢?
選擇成為「雙租族」有很多不同的原因,主要是兩個原因,一是買入的單位並不是自己喜歡的,故利用物業的租金收入,去租住另一個心儀的單位;二是因為申請按揭而作出此決定。
事實上,「以租養租」的情況屢見不鮮,不少業主手持的資金不足,所以只可以退而求其次,購買一個可以負擔到、價錢相對便宜的單位,但不能夠滿足自己需求的。
因此,為了居住在環境好點、樓齡新點、面積大點,或者交通配套比較齊全的單位,業主只好將自己持有的物業租出,用「雙租」的方法,去轉換自己想要的居住環境。
而按揭方面,由於將單位租出,當業主有租金收入,可借的貸款額有所增加。一般而言,租金收入可用作計算供款與入息比率及壓力測試,但只會計算7成,即是就如果你有$1萬的租金收入,在計算供款與入息比率時,會視為$7,000的收入。
由於當你持有一個未供滿的自住物業,再買第二個物業時,最高可申請5成按揭,而新舊按揭的總供款佔入息比率不可超過40%;而在壓力測試下,總供款不可逾月入50%。簡言之,收入高了,第二個物業可借用的金額會有所增加。
當然,成為「雙租族」也有缺點,由於租住其他人的單位,所以很大機會要面對被加租、被迫遷的風險。相對而言,要再次物色合適自己的租盤,以及搬屋比較麻煩及費時。另一方面,將單位租出,業主是需要繳交物業稅,以及為租客提供維修及保養的責任。
忽法奇想,近日政府放寬按揭成數,首置人士購買$800萬以下的物業,最高可申請9成按揭,如果現時入手一個單位,再去做「雙租族」,既可減少首期支出,又可幫補供樓費用,這是否可行呢?
是不可行的,因為這是一個不合法的行為,按照現行的規定,承造六成以上按揭的單位必須是自住用途,不能用作出租等投資用途。
不過,有些業主仍會「偷雞」將單位租出,如果被銀行發現,會有什麼的後果呢?不同銀行有不同的處理方法,有機會向業主追討首期的差價,或者加息甚至要求提早償還部分按揭金額。
是否選擇做「雙租族」,我想每個人都有不同的取向,但謹記最好收租的收入和租樓的支出取得平衡,以免增加自身的財政負擔。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