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住得愈耐,自然会有老化的问题,难免需要维修与翻新。近日同屋企人倾起窗户维修问题,才发现原来政府推出「有需要人士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为年满60岁或以上的合资格人士,每个物业最高提供$8万的津贴。
「有需要人士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由市区重建局推出,目的是为有需要自住业主提供财政资助,津贴维修自住楼宇的费用,改善楼宇失修的情况,加强其居所的安全。
根据计划的申请资格,申请人须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并且为住用或综合用途楼宇内的住用单位业主,同时需与其配偶 (如已婚)一同居住在申请物业内,而且不得为未获解除破产令的破产人士。
除此之外,亦需符合以下的条件之一:(1)年满60岁,须符合入息及资产限额(2)长者生活津贴的受惠人、(3)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的受助人须同时符合特定条件,如同住家庭成员有65岁或以上长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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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入息及资产限额方面,针对60岁或以上的申请人,单身人士每月入息限额为$10,770,资产限额为$1,218,000;而夫妇的每月入息限额为$16,440,资产限额为$1,848,000。
合资格申领津贴的工程范围涵盖住用单位、大厦公用地方进行与楼宇安全有关的维修工程,包括检验、修葺或更换破损的窗户、改善楼宇外墙安全状况的工程,例如修葺破损的批荡或纸皮石,以及修葺天台及平台防水层,以及改善渗水问题等工程。
有兴趣人士可以如何申请呢?合资格人士可以选择经网上申请、亲身到市建局办事处递交文件,或者邮寄至市建局办事处。如果是自住单位的维修,须在工程开始前完成申请,收到师傅报价及成功获批后,才可以开工的;如果是大厦维修的话,收到集资通知书后,即可开始申请。
申请时,需要递交的文件,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的香港身份证及结婚证书副本、入息及资产证明、最近期的差饷单或住址证明影印本,以及工程报价单和工程公司商业登记证副本等。如申请津贴进行大厦公用地方维修工程,需要同时提供有关工程费用通知和申请人应缴付的维修工程分摊费用证明
如果申请人是领取长者生活津贴、伤残津贴或者综援的,需要提供有关证明文件。而每位申请人在首次成功申请「有需要人士维修自住物业津贴计划」的申请表提交日期起计10年内,最多可分4次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