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或租赁单位时,如果牵涉到地产代理,买卖双方都需要支付佣金予地产经纪作为回报,究竟佣金又如何计算呢?几时需要支付佣金?以下将会为大家一一解答。
如果大家想节省佣金费用,业主可考虑自行在网上放盘平台刊登物业;另一方面,买家或租户亦可以在放盘平台找寻业主盘。买卖双方自行交易,全程不需要经地产代理介入。
值得留意的是,除了律师部分外,业主自行放盘需要亲力亲为,要直接跟潜在买家商讨买卖或租赁事宜,包括花时间回覆查询、相约睇楼等,未必适合工作忙碌的业主。
若然业主选择委托代理放盘的,促成交易时就需要缴付佣金,那究竟是要付多少钱?香港是没有法例规定佣金金额的,有关金额是由买卖双方与地产代理协商的,不过市场都有所谓的「行规」。
在「行规」下,二手楼买卖成交,代理佣金一般是双方各付楼价1%,即代理可获得相等于楼价2%佣金;而租楼方面,一般需要支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佣金,由业主和租客平均承担。
然而以上的「行规」只供参考,为了确保公平竞争,政府2015年推出了《竞争条例》,以杜绝反竞争性的行为。代理业界都没有一致的佣金收费,所以买卖双方可因应不同情况和市况,与代理尝试商讨佣金收费,有需要时亦可以增加佣金,以加快促成交易。
另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就是何时支付佣金呢?这没有划一的制定,主要是视乎大家签定的临约,买卖双方需履行有关条款,若迟交佣金有机会被收利息等,切勿忽视迟交或拒付佣金的后果。
支付佣金的时间,一般分为两个情况,一是签署正式买卖合约时支付佣金,因为签署后便立即构成「必买必卖」条款,如任何一方反悔,被视为挞订,需要作出赔偿的。
除此之外,也有人认为代理佣金应该在成交日当天或以后才支付,因为签成交日前还有很多跟进工作,担心代理收取佣金后,就会消失不见,或者无心处理馀下事宜。
相比之下,当然是成交日当天支付佣金最为稳阵,不过最终几时支付佣金,还是要视乎你与代理商讨的内容,或者不同代理公司的规定,而佣金可以透过网上转帐、邮寄或电子支票、甚至亲身到代理行缴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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