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二手樓時,幾乎所有準買家都會關心單位是否有漏水問題,但絕大部分的讀者只關心樓上的單位會否漏水,但絕少準買家會關心所購單位會否漏水至樓下單位,有讀者來電分享經驗指出,指收樓當日,樓下單位的業主突然才走出來,表示讀者剛購入的單位半年前開始滲水至其單位的天花板,要求讀者處理,她來電查詢處理方法。
讀者張太指出,曾到管理處了解,管理職員表示她購入該單位前,曾為單位進行滲水探測,發現的確是其浴室的防水層出現問題,導致滲水至樓下單位的天花。她聞言甚感不值,由於當初是因為該單位內櫳簇新才願意以高於市價購買,以為可節省一筆裝修費,但現時要根治問題,除了要將浴室「大修」外,大廳的一半地板亦要撬起重鋪,現在要多花近5萬元,大失預算。
滲水樓下單位須賠償
及後,她再與樓下單位業主了解,該業主稱多次與張太的單位舊業主聯絡,舊業主稱﹕「我快賣樓啦,你聯絡下一位(業主)啦」,並告訴樓下單位業主,單位交樓的時間。
張表示,當日睇樓時,曾仔細研究單位的天花有沒有滲水問題,並曾問舊業主該天花有沒有滲水,但想不到單位滲水至樓下單位,亦惹來一連串難題。
代理在場時 向業主查詢
法律界人士表示,覺得張太可以追討的機會不大,由於當日張太沒有就此向舊業主查詢,由於買賣合約規定單位以現狀出售,除非張太能引證滲水是於睇樓後才出現,但這樣的引證,現實上近乎不可能做到,再加上若單位滲水至樓下,一般較樓上單位滲水至本身單位,更難發現,所以他建議,二手樓睇樓人士除了慣常要詢問「樓上有沒有滲水到這屋」,亦要於代理在場時同時詢問「有沒有滲水到樓下」,或以「單位有沒有滲水問題」代替。
另有一名二手放盤業主來電查詢,指在簽署正式買賣合約售樓後,才發現其中一個房間的天花開始出現滲漏,懷疑是樓上浴室的水管有裂縫引起。由於已接近成交期,他擔心此問題會遭到質疑,影響到買賣如期進行,並憂心會遭索償。
法律界人士鍾沛林表示,買賣合約規定單位以現狀出售,由於現在單位滲水,與睇樓時的「現狀」不同,而且屬結構性問題,性質頗嚴重,業主可能會因此被質疑。至於買家「睇唔到」而決定購入單位,是否也有負部分責任,則要看合理性,若果是站着也能望到,則可能有點責任;但若果是要「捐窿捐罅」才能看到,則未必有責任。
鍾沛林又表示,業主應將漏水問題維修,若成交期臨近,可於雙方同意後延期交易,市場上亦曾出現類似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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