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接上一期,今期的主題仍是關於投資海外物業的注意事項。海外物業種類多,銷售安排亦五花八門,為避免觸礁,除上回提到的三大事項,到底投資海外物業還有什麼需要注意呢?
4. 發展商及物業代理公司一間信譽良好的發展商及物業代理公司,對投資者來說是一大保障。首先,紀錄良好的發展商可減少項目爛尾、貨不對版的情況,而且大大減少發展商走佬捲錢的風險。另外聲譽較好的發展商項目,買家亦較容易將單位賣或租出。
一間好的代理公司理應有良好的售前及售後服務,然而有部分公司並沒有提供售後服務。如果你選用此類代理公司,一旦你的物業有什麼問題,你需自行與當地發展商溝通,有可能會因語言不通而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5. 現樓/樓花入市前,買家需了解自己購買的項目是現樓還是樓花,顧名思義,現樓是指已建成的物業,而樓花是還未完成興建的物業。對於現樓及樓花,發展商都有不同的付款方式,一般而言,買家購買現樓的海外物業,需在一年內付清款項,而購買樓花的付款期數則較長。
當然,購買樓花的買家要承擔項目出現爛尾的風險。有見以及,部分國家為保障買家,推出相對的措施,如馬來西亞政府要求發展商先交保固金保障爛尾情況,以及買家按樓盤的工程期付款,以減低損失。
6. 地權買海外物業前,買家需清楚項目是在「永久業權地」還是「租賃地」,前者是指買家所購買物業之地和屋是完全屬於買家所有,沒有年期限制,亦可不斷申請按揭;後者是有地權年期限制,申請按揭相對較難。
切記,關於地權的並不簡單,故買家須事前做功課,以免對物業失去法律效力。有些國家業權及地權關係較複雜,如業主的業權僅限於地面上的建築物,卻不包括土地。
7. 冷靜期 香港買樓的程序有別於其他國家的,在香港購買一手新盤,若買家在簽署臨時買賣合約後,沒有在五個工作天內簽訂買賣合約,該臨時買賣合約將會終止,以及有關的臨時訂金(即樓價5%)即遭賣方沒收。
而其他國家大多沒有臨時買賣合約,如澳洲,在買賣交易過程會設有一般3至5日的冷靜期,讓買家有時間考慮清楚決定。值得留意的是,買家若在冷靜期取消交易,賣家會在買家支付的訂金扣除款項(樓價0.2至0.25%),並將餘額退還買家。
筆者認為,投資海外物業是一個可取的尋找資金出路。由於涉及的資料眾多,未能一一盡錄,而筆者覺得文中所提及的7個注意事項是最優先考慮,但其實項目的管理、景觀及地段等亦是不容忽視。
大家千萬要謹記,投資始終涉及風險,並不是穩賺的。因此買家入市前,尤其是投資新手必須慎重考慮,包括衡量自己資金及個人可承擔的風險能力等,以免因一時的利益而招致損失。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