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居屋錦英苑近日錄得低市價成交,一伙3房戶以218萬元沽出,呎價僅約3,380元,創屋苑逾15年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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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單位為錦英苑H座低層2室,屬三房間隔,實用面積約645方呎,業主7個月前開價280萬元放盤,最後減價62萬元或約22.1%,獲白居二買家以218萬元承接,呎價約3,380元。據悉單位為無契樓,加上同層單位曾發生事故,所以成交價低於市價。
至於原業主在1991年以61.94萬元一手買入上址,持貨約34年,現轉售賬面獲利156.06萬元或約2.5倍。
無契樓,又係事故單位同層,一般買家避之唯恐不及,但仍有大膽客因價錢較平選擇買入,究竟買該類單位是否真有著數?購買時有何注意事項?
首先說事故單位同層單位,其價值和按揭申請確實會受到影響,但程度取決於事故的嚴重性與銀行對案件的認知。若事故非常轟動,同層單位的估價可能會受影響而偏低,且部分銀行可能不願承造按揭,或只會以較保守的成數批出;若同層單位的座向不同、隔有其他單位,或事故並非極為嚴重,則影響可能較小,甚至有機會正常申請按揭。
再說無契樓,物業無契會大大影響業權完整性,無法證明與物業相關的押記與權益,因此銀行對審批無契樓按揭的取態十分審慎,基本上是不接受無契樓的按揭申請的,所以新買家如果想買入無契樓,很大機會要一筆過支付樓價,而且日後也不能透過現契重按將物業套現,所以無契樓通常較市價有約3成折讓。
居屋樓契的特別之處
上述錦英苑單位屬居屋無契樓,居屋樓契和私樓樓契最大的分別,源於居屋的資助房屋性質。未補地價的居屋樓契,會受到香港法例第283章《房屋條例》的嚴格約束,樓契內會清晰列明轉讓限制條款,規定業主不能在公開市場上自由出售、出租或抵押單位。另外居屋樓契會列明單位首次由房委會售出時的十足市值,以及業主當時實際支付的折扣後售價。
若遺失居屋樓契,唯一的補救方法是委託律師,向土地註冊處申請一份經核證的居屋樓契副本(俗稱「影印契」),然後再由律師協助,草擬一份詳述樓契遺失經過的法定聲明,並在監誓員面前宣誓,這份附有「宣誓證明書」的樓契副本雖然具備法律效力,但在法律地位上始終不及正本,可能影響之後的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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