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26/9)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條例將在今年10月3日刊憲,明年3月1日正式生效。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形容,今天是為告別劏房踏出了具有非常重大意義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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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草案要求住宅樓宇分間單位,須符合一系列有關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內部樓面面積最少8平方米(約86呎)、有獨立廁所、設獨立水電錶、有至少一扇可開啟的窗戶、符合消防和結構安全等,以及取得「簡樸房」認證,方可合法出租作居住用途。
而《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就私家車泊車位所訂標準為5米長、2.5米闊及2.4米高,實際面積約為134平方呎,換言之簡樸房面積低於一個車位。
政府會在明年3月1日起開放登記和認證,設1年登記期,劏房業主完成登記後,有3年寬限期改裝單位。如有人出租未獲認證的分間單位需要負上刑事責任,2027年3月1日起,違例可被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等,而相關租客則不會涉及法律責任。
為推動市場盡早完成認證,《條例草案》首3年推出「早鳥優惠」。簡單而言,在登記期首半年(即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間登記的住宅單位可以獲首3年豁免「簡樸房」認證費用,由第四年開始就需要繳付全額費用3,000元。如果在登記期後半年(即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期間登記寬限期申請的住宅單位,就可以獲首兩年豁免簡樸房認證費用,第三年會收取半額費用,第四年及後則收取全額費用。
對於有議員擔心有業主會將合規成本轉嫁予租客,何永賢就表示,目前有大約七成劏房只要輕微改動就會符合要求,相信新例下不會推高租金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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