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曾多次报导有业主遗失楼契正本,导致物业成为无契楼,新买家无法申请银行按揭的问题。市民李生因此小心防范,初次买楼已做足措施,于买卖合约上加注条款保障,谁知仍中伏,险些要赔订离场!
据TVB节目《东张西望》报道,李生早前看中荃威花园一伙二手单位,多次询问代理物业是否有楼契,都得到肯定的回答,决定斥390万元买入单位,又在临时买卖合约中加注条款保障:「买卖双方同意,如业主楼契及业权不完整,业主同意退回所有订金取消交易,双方不作追究。」以为万无一失,于是落细订签临约,之后上律师楼签正式合约,再付大订39万元。
然而在向银行申请按揭后,律师楼才告知李生该单位没有楼契正本,只有业主宣誓的誓章。不过,律师楼仍指物业没有问题,仍是good title(良好业权)。李生很担心申请不到按揭,向地产代理查询可否要求业主取消交易,但业主拒绝,还要求李生赔偿卖方佣金。
李生又想以物业无楼契正本为由踢契,但律师指,影印楼契加宣誓誓章在法律上视为有效,令买家不能踼契。讽刺的是,虽然影印契法律上视为正式楼契,但市面上不少银行及律师楼仍称之为「无契楼」,拒做按揭。李生坦言 自己已很小心仍中伏,感到无奈。
其后事件峰回路转,李生接获业主消息称找到楼契,银行也表示,有楼契可批按揭。
律师提醒,买二手楼时为免堕入无契楼陷阱,买家可在买卖签临约和正式合约中写明:「业主必须提供楼契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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