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地簽馬灣公園第二期協議

文匯報  2021-04-01  #新盤

灣公園有限公司就馬灣公園簽立批地文件、補充協議及管理協議,將第二期的土地以象徵式地價批予新地旗下馬灣公園有限公司,透過翻新馬灣舊區作藝術村等,並規定須在3年內建成。

3年內須翻新成藝術村

發展局發言人說,政府期望馬灣公園第二期早日落成,並有助促進本地及非本地旅遊業。新地發言人表示,將盡快展開工程,為馬灣公園帶來嶄新面貌,提供一個教育、康樂、歷史文化保育的休閒好去處,並正與相關政府部門商討,爭取放寬有關限制並引入專營巴士,讓更多市民和旅客受惠公園各項設施。

馬灣公園的規劃起源於政府跟新地在1997年6月簽署項目協議,訂明在馬灣島推行各項發展項目,包括由政府出資上限10.3148億元、發展商負責興建一個主題公園,即現時的馬灣公園,而新地亦在島上興建大型屋苑珀麗灣。

當中馬灣公園第一期早在2008年建成名為「挪亞方舟」的生態公園、多功能中心與頂層酒店等,開幕至今累積遊覽人數合共約686萬人次,舉辦超過1萬個生命教育及公益活動,有逾63萬人次參與。而當年的協議沒有訂明第二期發展的細節和落成日期,多年來引起社會關注。

現時政府與新地正式就第二期發展達成共識,同意將第二期集中保育、修復和翻新馬灣舊村,包括馬灣舊村屋會翻新作藝術村,提供藝術工作室、工作坊、零售以及餐飲地方,而包括天后廟、九龍關紀念碑和碑石,以及「梅蔚」石刻等歷史遺蹟,均會被保育。

根據協議,整幅馬灣公園第一、二期用地會批予馬灣公園有限公司,批地日期追溯至2008年12月31日,即「挪亞方舟」開始營運日,期限至2029年12月30日,政府只收取象徵式地價,符合馬灣公園作為不賺取利潤的社區計劃性質。

同時,新地要在批地日期起計3年建成及開始運作第二期,並且最多只可以動用5,735萬元,超出的費用就要由發展商自己自行承擔。同時新地要向政府付還3.4億元的利息。新地將注入2,100萬元到儲備金,作為維修、保養及改善馬灣公園之用,並提供了一項「公司擔保」,擔保馬灣公園有限公司的表現。

港府提名5代表進董事會

馬灣公園有限公司的董事會則會擴大至10人,並且加入5位政府提名代表。政府將會透過發展局局長提名5位相關政策局和政府部門的官員以及有社區計劃經驗的非官方人士進入馬灣公園有限公司的董事會。政府將致力在本月左右完成有關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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