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17 28HSE 編輯部
近年商界及交通營運機構都自發推出寵物友善措施,例如有不少寵物友善場落成、港鐵亦推出「貓狗同行」月票等。近年坊間亦有聲音表示,希望政府解除寵物狗進入餐廳的禁令。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最新一份《施政報告》指出,本港約有超過24萬戶家庭飼養貓或養狗,寵物總數逾40萬,消費市場龐大,涵蓋寵物食用品、醫療、保險、美容和訓練等。政府會推出容許狗隻進入的食肆牌照,獲批食肆會有明確標識,標示顧客可攜帶狗隻進入。寵物餐廳可為業界帶來全新商機。
餐廳禁狗令長達30年
《食物業規例》第10B條例於1994年實施,主要目的是保障公共衞生,避免食物受污染及傳播如瘋狗症等疾病。明文禁止把狗隻帶入任何食物業處所,包括廚房、食物房以至食肆的室內或露天用餐區等,惟導盲犬及執行法定職務的工作犬(例如警犬)獲豁免。若明知而仍容許狗隻出現在食物業處所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港幣10,000元及監禁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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