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盘招标买家3个注意事项

专栏  2026-04-17  240 #经络按揭

近期部分发展商改变销售策略,新盘开售初期先以「招标」方式推售。招标是指发展商推出的单位不会标明售价,买家需提交投标文件及拟定投标价,而发展商会从众多投标者中拣选出价最高者为最终买家。其好处是发展商可在卖楼过程中保持主导角色。在楼市波动期间,发展商或难以精确定价,但透过招标收集买家的「意向价」,便可避免价单定价过高导致乏人问津,或定价过低而利润减少等问题,同时亦可让实力买家在竞争中推高溢价,做法较为灵活。故此,近期「先招标后出价单」的情况亦有所增加。而新盘招标买家亦需留意以下三个事项。

认清要约及邀约

招标所签订的文件可分为「要约(OFFER)」或「邀约(INVITATION TO TREAT)」。前者是合约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的交易条件,当对方无条件接受该条件后,即构成具有约束力的合约;后者仅属于邀请要约,除非要约对象接受要约,否则双方不构成合约关系。买方签署的文件属于要约,当发展商接纳后,即成为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买方所支付的本票及支票将成为缴付订金的一部分,此时买方不得退订。

银行估价对贷款金额的影响

部分发展商会为招标物业设置「底价」,即买家的投标价须等于或高于底价,最终发展商会以「价高者得」的原则,选出投标价最高的买家进行交易。但需注意,若遇上楼市调整,导致银行对物业估价趋审慎,而当买家成功投标后申请按揭时,若投标价过高,可能会出现估价不足的情况。此外,银行的估价是以净楼价计算,即将投标价扣除所有折扣、现金回赠及代缴税项等优惠,并以此作为最终批出的贷款额。建议买家事前预留充足的首期现金。

寻求熟悉的大型物业代理协助

由于投标需填写及签署一系列文件,投标前宜仔细阅读标书内容及条款,谨慎作出决定。一般对招标单位感兴趣的买家会透过熟悉的大型物业代理协助,因为这些代理较了解楼市状况,并能推测发展商的理想价格,从而提高投标成功的机会。

经络按揭转介首席副总裁曹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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