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小提琴導師被收回公屋 提司法覆核7月開庭 房署暫緩行動

28HSE 編輯部  6小時前刊登  281 #公營/資助房屋

位於天水圍天慈邨的公屋住戶,因房屋署18次突擊家訪時發現無人應門及其水電費異常低廉,被收回公屋單位。該住戶不服此決定,曾提出上訴但遭駁回。她於上月提出司法覆核,案件於今日(8日)在高等法院審理其禁制令申請,房委會代表承諾在司法覆核處理期間,將暫緩執行收回單位的行動。此案將於今年7月16日進行法覆核許可申請聆訊。

申請人鄧慧賢,報稱小提琴導師,答辯人為房委會及上訴委員會(房屋)。申請人今日出庭時,未有律師代表。

鄧早前在申請書自述因工作及照顧家庭,常常早出晚歸,並堅持節能原則,夏季僅開窗及撥扇。她表示,房委會在2024年5至8月期間的星期一至六,約早上7時許至晚上9時,共計18次在非夜間時段對她的單位進行突擊家訪,均未發現有人在家。

同年8月22日,鄧收到房屋署的通知,提及房署職員於兩日前到訪她的公屋單位,並要求她聯繫房屋署的專責隊伍。鄧在與一名副房屋事務經理的通話中,解釋自己因晚上才回家,且回家後通常只會煲水和休息,對方隨後表示無需再進行家訪。

同年10月,鄧收到終止租約的通知書後,她向房屋署提出上訴,並詳述了家庭狀況:她的胞妹因與丈夫分居,由她母親照顧外甥。她的母親於2023年被診斷出白內障和黃斑病變,需要人照顧。因此,鄧在2024年8月安排了母親在深圳的醫院進行手術。由於工作及照顧家庭,鄧每天都早出晚歸。然而,上訴委員會在2025年1月駁回了她的上訴。鄧批評房屋署的突擊家訪時段未能覆蓋深夜12時至清晨6時。鄧強調,她在工作和家庭的情況下,無法一直留在家中。

此外,她解釋家中水電費低廉是因為水錶失靈及節能家電的使用,並非如房委會所疑的非法空置。她指水務署於2024年8月確認其單位的水錶失靈,並於當年12月才維修完成,房屋署在此期間使用了錯誤的水錶數據作為證據。鄧表示一直堅持節能省電的原則,家裡裝有節能電器如感應燈,並使用太陽能燈泡,家中亦沒有安裝電視機。由於她不常在家煮食,因此她選擇拔掉了雪櫃的電源。在夏天,她通常會選擇開窗透氣,並睡在竹蓆上,必要時才會撥扇。

鄧又稱,因被迫遷導致嚴重的精神壓力,引發了嚴重濕疹和自殺念頭等。因此向上訴委員會及房委會索求精神賠償和醫藥費,同時要求法院推翻或擱置上訴委員會的裁定,並要求法庭頒布禁制令,防止當方在案件訴訟期間收回單位。

房委會已承諾,在本案有最終結果之前,將不會採取任何收回單位的行動。因暫委法官林展程將此案排期至7月16日,進行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案件編號:HCAL95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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