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成数按揭单位可以出租吗?

28HSE 编辑部  2022-08-09  #地产锦囊

近日廉政公署落案起诉一名消防处高级消防队长,指他涉嫌虚报物业属自住,并向工银亚洲及香港按证保险有限公司申请8成按揭,但原来实质是将单位「偷鸡出租」,涉嫌欺诈$780万的贷款。

报导一出,即引来很大回响,担心自己都会中招。究竟单位在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出租呢?根据金管局现时规定,如果单位申报为出租用途,按揭成数最高只有5成。

而6成或以上的按揭,申请人必须要自住,最高可做9成按揭,即是说申请高成数按揭的单位是不能将单位出租的。若然先自住几年后,才考虑将单位租出,先要甩按揭保险及通知银行才可以。

为什么要这样做?这要追溯至与银行申请按揭时,物业用作自住,在申请表上也要作出声明,因此将单位出租即属违约,银行发现后会追收贷款,俗称Call Loan;而按证公司方面不再纯粹追收贷款,而是强制要求客人额外缴交逾$10万保费罚款。

香港楼价高,不少人感到供楼太吃力,因而采用「以租养贷」,将单位出租,以租金收入应付每月的供楼开支。无可否认,这是一种常见的手法,但要合资格才可以将单位出租。

事实上,不少人会抱著「胆博胆」心态铤而走险,认为银行或者按证公司并不会发现。当业主申请的是高成数按揭,按证公司每年会抽样调查,要求借款人声明单位是否「自住」,并提供水、电、煤等帐单证明。

收到有关抽样信后,业主需诚实回覆,一旦被发现虚报后,便有机会干犯诈骗罪。那若然回覆信件指单位是出租,不是自住,会有什么后果呢?一般而言,银行或按证公司会要求业主补回按揭差价至5成按揭,不过都视乎个别实际情况而定。

大部份银行最短的供楼期为5年,最长则是30年。30年流流长,中途难免会改变初心,由原本的自住需要更改为放租单位,那业主可以怎样去申请及处理呢?

业主可以主动向银行提出转按,将单位的按揭成数降到5成或以下。就此会有2个情况发生,一是物业大幅升值,按揭馀额已是楼价5成或以下,银行可直接帮贷款人甩按保。如果买楼时间少于3年,甩按保可取回15%按保费。

而第2个情况是,单位楼价没有大幅上升,按揭成数未能降至5成,若买家需要甩按保后将单位出租,那就要补回差价的,待银行批核后才正式把单位出租。

总的而言,不合法将出租单位实属违法,业主切勿因一时之贪以身试法,最后后悔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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