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署定公屋租户交还单位时,必须自费将单位还原原状,但有市民发现,上手装修的部分,同样会被要求拆回或修复,涉及庞大费用。一名公屋居民日前在社交群组「公屋讨论区」贴文,表示自己在南区田湾邨住了17年,因家中长者离世变成「宽敞户」而须迁出,惊见房署列出至少11项还原项目,合共要付「天价」约39,563元,令他十分无奈。
阅读更多:
房署家访冇人应门|良景邨「失踪户主」贴告示称工时长不稳定|网民:「解释即系掩饰?」
月租$2,410「特快公屋」 远眺维港烟花又近地铁站 港女住咗两年表示「超正」
该名居民回忆由小学六年级入伙至今,家中曾三代同堂,情感深厚;惟因长者百年归老,令其家庭变成「宽敞户」,需向房署交还单位,并进行还原工程。他指出,原来上一手改装的装修工程,例如厨房灶台、厕所洗手盆及云石台等,房署仍会要求还原;即使是因发霉或损坏自行换过的门,房署亦视为非原装,需收取还原费。楼主感慨:「当时入伙嗰阵啲改装系上一手做嘅,房署问我哋要唔要接手,我哋话OK;而家交吉原来要照收还原费,真系几无奈。」
从房屋署的还原清单可见,该户需还原的项目多达11项,包括:两个厕所「还原木门连框」、「还原厕所墙身及地台瓦」、「重新接驳排气管」及「更换相连式座厕」;厨房「更换洗涤盆、灶台等」;以及「还原厕所墙身及地台瓦」,合计还原费用为39,563元。帖文随即引起热议,有网民认为房署做法合情合理,强调非房署原装的装修确实有维修与责任的问题,应由承租人承担还原。亦有不少留言建议租户不要在公屋「豪装」:「随时摆二三十万去装修,一旦被房署收楼,要还原就蚀惨。」楼主则回应,入伙时的装修只用了12万元,绝对不算「豪装」。
有网民分享自己交吉悭钱心得:我早两年都系咁,有价讲的,门可以问垃圾姨姨,有得买返(二手),摆返响度就得。我果时搵返3只门加铁闸同窗花,赔少两万。我埋单大约赔$36,000。」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