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面上的住宅租盘,通常都会写明包「管理费、差饷及地租」,「租金包埋」长久以来已是业主与租客的默契与共识吧?其实不然!
日前灵探YouTuber「AP人生」在Threads分享了一幅对话截图,AP向一名业主查询一个月租1万元的单位详情,业主回覆:「呢个价钱未包管理费、差饷及地租,全包你预14,000」,AP则回覆:「租客都要俾呢啲?」
这则对话引起网民热议,网民留言都聚焦在「税务」或「业主搵笨」的方向:
「呃你啦,租客从来都唔使交管理费差饷同地租….业主先系交晒嗰个」
「语言艺术?佢根本原本个租金就系$14000,标低个价吸引你,然后同你讲要包管理费差饷地租,至于点解佢要咁讲,可能因为业主写嗰份租约可以写低啲个价钱,佢交税就可以交低啲。」
「呢啲业主千祈唔好同佢租,咁算死草,将来你退租嗰阵,按金都未必攞得返,一定左扣右扣」
「唔系全包谂过先,又唔系得佢一个盘?! 万一住2个月管理费话加价,咁咪硬食」
《星岛日报》就此向经济学者李兆波求证,他表示,法律规定,出租物业的业主须缴纳物业税,税率为全年净租金收入的15%,而地租、管理费、装修或翻新费用等支出,都不能扣税。故此业主申报物业税时,如果收取的租金包含地租等用,就要缴交更多的物业税。
他指这个做法是不少业主的「避税策略」,只对业主有「著数」,属于法律的灰色地带,租客有潜在的租务纠纷以及税务风险。
他又提醒,业主与租客拟定的租金不能偏离市价过多,否则会引起税务局注意,如漏报物业出租收入,税局除了会追回漏报的税项,还会罚款,更可能因触犯蓄意意图逃税控罪而入狱。
此外,业主亦可在租约上列明哪一方负责支付差饷、地租、管理费或其他费用,不过,即使租约列明费用由租客支付,业主身为物业登记拥有人,仍需对政府负上主要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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