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發展商遲交樓,業主可得到賠償嗎?

28Hse Editor  2022-09-13  #Wed Property Focus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由2020年初爆發至今,對社會和經濟多方面造成沉重打擊,就連新盤施工進度都有所影響。最新九龍建業發展的將軍澳海茵莊園亦宣布延遲交樓,令準業主大失預算。

將軍澳海茵莊園位於石角路1號,原定關鍵日期為今年8月31日,但在原定交樓日期的前一日(即8月30日),發展商才突然通知新盤將完工日期延至明年3月31日,即較原定預計入伙日期延遲7個月。

其後,發展商更表示,延期是基於建築期間的惡劣天氣及疫情導致施工人手不足、材料運送延誤,屬符合買賣合約下容許之安排,故不會提供任何補償或取消交易方案。

新盤以短樓花作招徠,對於遲交樓一事,引起了業主強烈的不滿,認為發展商刻意隱瞞或欺騙,逾200位業主聯署要求發展商賠償延期交樓引起的費用、提供取消交易方案,並交代工程進度。

九龍建業回應指,當中並不存在任何隱瞞或欺騙,項目認可人士今年8月26日發出延期證明書後,公司已迅即指示代表律師草擬並於今年8月30日向所有買家發出書面通知。

那現時的情況,業主真的不能獲得賠償嗎?基本上是的,根據《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在特定原因下,如天氣、天災、暴亂或其他原因影響施工進度,在獲認可人士批准後,發展商可將樓盤原定的預計關鍵日期延後,無須作出任何賠償。

但假若項目未能在指明日期或任何經延展的日期起計的6個月內完成,買方則可撤銷該合約,賣方須於撤銷後的7日內,將買方根據合約支付的所有款項,連同該等款項的利息退還買方。不過,要留意基本疫情關係,相信發展商可以此為申請延長相關期限。

新盤延遲入伙問題普遍,究竟業主有什麼自救的方法呢?一張價單可能會有4至5個的付款方式,最可以迴避遲交樓風險,相信是選擇建築期付款,待物業落成後才正式供樓。

不過要留意的是,凡事有利就有弊,一來買家享用的優惠折扣會較即供少,買樓成本增加;二來若然發展商延遲交樓超過三個月,按揭申請有機會需要要重新審批的,但由於近日在加息周期,銀行在重新審批時,買家有機會過不到壓力測試,要支付更多首期或尋求擔保人協助上會,令買家大失預算。

因此,正值加息周期,有意置業人士最緊要按個人財政狀況「計好數」,而且要預留較多預算作買樓開支才入市,以應對加息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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