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分白表人士同绿表人士
而白表人士只要年满18岁及有故定入息
绿表人士就本身而住公屋,可用绿表申请,以下系用绿表方法:
购买资格
以下五类人士,不论是单身人士或家庭组合,均可以申请购买居屋第二市场的单位:
1. 房委会或房屋协会辖下住宅单位之租户
2. 房委会辖下中转房屋的认可居民
3. 获房屋署发给绿表资格证明书人士
4. 长者租金津贴计划的受惠者
5. 持有由房屋署发出保证书的屋宇事务助理
6. 参加房屋署自愿离职计划而获发《确认资格证明书》的人士。此等人士只可购买居屋第二市场计划内可供转让的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的单位。
本计划接受家庭及个人申请;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岁;
两人或以上的家庭须要至少包括两名有亲属关系的成员。
申请人或其中一名家庭成员须在香港住满七年及其在港的居留不受附带居留条件(与居留期限有关的条件除外)所限制。然而,房委会或房屋协会辖下屋的租户、房委会辖下中转房屋的认可居民、「长者租金津贴计划」的受惠者、持有房屋署签发的「绿表资格证明书」的准公屋租户及持有房屋署发出的「保证书」的屋宇事务助理则不受居港年期的限制。
房屋协会辖下屋的住户如需查询其申请资格,可以与所属的屋办事处联络。
曾接受下列房屋资助的家庭均不可以申请本计划:
1. 凡购得居者有其屋计划、私人机构参建居屋计划、中等入息家庭屋美乐花园、居屋第二市场计划、重建置业计划、租者置其屋计划、可租可买计划或房屋协会辖下任何房屋资助计划的住宅楼宇,或根据自置居所贷款计划、置业资助贷款计划获得贷款或资助的人士及其配偶,均不可再度申请。其他成员若获准删除其有关户籍,只要他们符合各项申请资格,则可另行申请。
2. 任何人士,若曾购得上述(1)段所提及的楼宇而又把楼宇出售,或曾根据自置居所贷款计划、置业资助贷款计划获得贷款或资助而已清还贷款,则其本人及其配偶均不得再度申请购楼。
3. 凡因九龙城寨清拆而获政府发给根据居屋价格订定的赔偿,并选择自行安排居所人士,以及名列有关清拆登记表上的家庭成员,均不可申请。
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