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小提琴导师被收回公屋 提司法覆核7月开庭 房署暂缓行动

28HSE 编辑部  2025-05-08  5,882 #公营/资助房屋

位于天水围天慈邨的公屋住户,因房屋署18次突击家访时发现无人应门及其水电费异常低廉,被收回公屋单位。该住户不服此决定,曾提出上诉但遭驳回。她于上月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于今日(8日)在高等法院审理其禁制令申请,房委会代表承诺在司法覆核处理期间,将暂缓执行收回单位的行动。此案将于今年7月16日进行法覆核许可申请聆讯。

申请人邓慧贤,报称小提琴导师,答辩人为房委会及上诉委员会(房屋)。申请人今日出庭时,未有律师代表。

邓早前在申请书自述因工作及照顾家庭,常常早出晚归,并坚持节能原则,夏季仅开窗及拨扇。她表示,房委会在2024年5至8月期间的星期一至六,约早上7时许至晚上9时,共计18次在非夜间时段对她的单位进行突击家访,均未发现有人在家。

同年8月22日,邓收到房屋署的通知,提及房署职员于两日前到访她的公屋单位,并要求她联系房屋署的专责队伍。邓在与一名副房屋事务经理的通话中,解释自己因晚上才回家,且回家后通常只会煲水和休息,对方随后表示无需再进行家访。

同年10月,邓收到终止租约的通知书后,她向房屋署提出上诉,并详述了家庭状况:她的胞妹因与丈夫分居,由她母亲照顾外甥。她的母亲于2023年被诊断出白内障和黄斑病变,需要人照顾。因此,邓在2024年8月安排了母亲在深圳的医院进行手术。由于工作及照顾家庭,邓每天都早出晚归。然而,上诉委员会在2025年1月驳回了她的上诉。邓批评房屋署的突击家访时段未能覆盖深夜12时至清晨6时。邓强调,她在工作和家庭的情况下,无法一直留在家中。

此外,她解释家中水电费低廉是因为水表失灵及节能家电的使用,并非如房委会所疑的非法空置。她指水务署于2024年8月确认其单位的水表失灵,并于当年12月才维修完成,房屋署在此期间使用了错误的水表数据作为证据。邓表示一直坚持节能省电的原则,家里装有节能电器如感应灯,并使用太阳能灯泡,家中亦没有安装电视机。由于她不常在家煮食,因此她选择拔掉了雪柜的电源。在夏天,她通常会选择开窗透气,并睡在竹席上,必要时才会拨扇。

邓又称,因被迫迁导致严重的精神压力,引发了严重湿疹和自杀念头等。因此向上诉委员会及房委会索求精神赔偿和医药费,同时要求法院推翻或搁置上诉委员会的裁定,并要求法庭颁布禁制令,防止当方在案件诉讼期间收回单位。

房委会已承诺,在本案有最终结果之前,将不会采取任何收回单位的行动。因暂委法官林展程将此案排期至7月16日,进行司法覆核许可申请。

案件编号:HCAL953/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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