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无论是凶宅,抑或是同层、上下层单位也好,不少人也会避之则吉。在香港的法律上,对于凶宅没有一个明确定义。通常都会从死因、死亡时间、地点及报导的广泛程度,来判断那个单位是否凶宅。如果是死于非命,如自杀、他杀及谋杀,单位都会被视为凶宅;相反老死及病死等自然死亡,则要看死亡时间。若尸体良久后才被发现,甚至已腐烂,单位也会被视为凶宅。另若是跳楼,除了伏尸地点外,起跳单位也会成为凶宅。
要保障自己利益,必须直接、明确地询问代理。切记用字太模糊,如问有没有「污糟嘢」。因为各人对于「污糟嘢」的定义或有不同,容易产生误会。另外还有四个方法来查询单位是否凶宅,又者附近有没有曾经发生事故,包括查凶宅网、查册、查银行物业估价,及查询街访及大厦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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