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热线】公司股份转让物业

文汇报  2020-10-09 

经络按揭转介首席副总裁曹德明

政府自 2010 年起,多次推出楼市辣招,当中包括针对炒家的三大辣税-「从价印花税」Ad Valorem Stamp Duty (AVD)、「买家印花税」Buyer s Stamp Duty (BSD)、以及「额外印花税」Special Stamp Duty (SSD)。

买卖双方仅需付 0.1%印花税

而近日有新闻报道,有买家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进行物业卖买,以节省过千万元的印花税项,事实上有关新闻近年亦屡有所闻。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进行物业买卖,一般指某公司持有一个或多个物业,买卖双方以转让公司股权的形式进行交易,使新买家获得该公司股份,并间接持有有关物业。而以此方式得到相关物业的拥有权,买卖双方只需要各自缴付 0.1%印花税金额。因物业的持有人仍属该公司,故此买方以及卖方都不需要缴交从价印花税、买家印花税、以及额外印花税。

以 5,000 万元的物业为例,若以个人名义购买,双方涉及的税项最高可达2,500万元,但若以公司股份转让方式购买物业,则只须缴付约10万元的印花税,税款大幅削减。

手续繁复 适合财力丰厚投资者

以上方式看似吸引,亦有潜在风险,而且有关费用不少,一般出现大码楼盘或商用物业。转让过程除了涉及繁复的手续、会计及法律等问题外,卖方持有之公司或存在隐藏债务或诉讼,银行一般情况下不会处理有关按揭申请,买家需要准备充足的资金预算或财务安排,因此有关方法较适用于财力丰厚的投资人士。 (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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