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熱線】公司股份轉讓物業

文匯報  2020-10-09 

經絡按揭轉介首席副總裁曹德明

政府自 2010 年起,多次推出樓市辣招,當中包括針對炒家的三大辣稅-「從價印花稅」Ad Valorem Stamp Duty (AVD)、「買家印花稅」Buyer s Stamp Duty (BSD)、以及「額外印花稅」Special Stamp Duty (SSD)。

買賣雙方僅需付 0.1%印花稅

而近日有新聞報道,有買家以「公司股份轉讓」方式進行物業賣買,以節省過千萬元的印花稅項,事實上有關新聞近年亦屢有所聞。以「公司股份轉讓」方式進行物業買賣,一般指某公司持有一個或多個物業,買賣雙方以轉讓公司股權的形式進行交易,使新買家獲得該公司股份,並間接持有有關物業。而以此方式得到相關物業的擁有權,買賣雙方只需要各自繳付 0.1%印花稅金額。因物業的持有人仍屬該公司,故此買方以及賣方都不需要繳交從價印花稅、買家印花稅、以及額外印花稅。

以 5,000 萬元的物業為例,若以個人名義購買,雙方涉及的稅項最高可達2,500萬元,但若以公司股份轉讓方式購買物業,則只須繳付約10萬元的印花稅,稅款大幅削減。

手續繁複 適合財力豐厚投資者

以上方式看似吸引,亦有潛在風險,而且有關費用不少,一般出現大碼樓盤或商用物業。轉讓過程除了涉及繁複的手續、會計及法律等問題外,賣方持有之公司或存在隱藏債務或訴訟,銀行一般情況下不會處理有關按揭申請,買家需要準備充足的資金預算或財務安排,因此有關方法較適用於財力豐厚的投資人士。 (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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